【政策】广州:聚焦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

来源: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工业处

近期,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《广州市关于聚焦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、加快产业生态培育、推进产业应用推广、强化产业服务支撑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,适用范围覆盖广州市从事设计、制造、封装、测试、验证、材料、装备,宽禁带半导体器件制造、模块、外延片以及智能传感器等领域研发、生产、运营、服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。

  (一)提升产业创新能力。

  一是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国家部委开展的模拟芯片、智能传感器、宽禁带半导体等特色工艺半导体产业领域重大项目,根据国家配套要求以及国家实际拨付资金情况,广州市给予相应资金配套,鼓励各区按照不低于市级配套金额给予相应支持。

  二是自主解决“卡脖子”问题,通过竞争择优、“揭榜挂帅”、部省市联动或市场化等方式,大力支持特色工艺半导体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。

  (二)加快产业生态培育。

  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,对“十四五”期间广州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特色工艺半导体制造、封测、装备、材料类项目,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%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,市级按照省级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的1:1配套给予支持;符合条件的特色工艺半导体制造、封测、装备、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,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题优先给予支持,对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%进行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。

  二是加快优质设计企业引进培育,对新开展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,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。加强对企业产品首轮流片支持;对使用多项目晶圆(MPW)流片进行研发或首次完成全掩膜(Full mask)工程流片的设计企业,以及开展高端传感器首轮流片的智能传感器企业,按照不高于流片费用的50%给予补助,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  三是推进高端材料及装备环节布局,推荐纳入国家、省、市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,对符合要求的产品,按不超过单台(套)销售价30%给予奖励。

  (三)推进产业应用推广。

  一是支持供需两端协同联动,对上年度采购符合要求的芯片、智能传感器产品,且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并用于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,对本年度采购额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%的产业联动奖励,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。

  二是鼓励开展车规级认证,对特色工艺半导体企业产品或产线通过相应车规级认证的,按照不高于实际认证发生额的30%进行补助。

  (四)强化产业服务支撑。

  一是激励人才干事创业,结合企业经营规模、行业地位、人才集聚度及产品自主可控程度,建立广州市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名录并设置补贴资金,给予重点企业一定的人才补助名额,对承担关键或者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、高级管理人才、生产部门骨干人才予以补贴。将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人才纳入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范围,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予以补贴。

  二是推进公共平台建设,对新获评国家、省建设扶持的平台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扶持,重点项目按照市政府决策的“一项目一议”政策给予支持。

  三是加快专业园区建设,建设一批高质量高品质专业特色工业园区,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产业园区做地,推动项目早开工、早建设、早投产。

  四是推动金融赋能产业,鼓励金融机构、地方金融组织通过银行信贷、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;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、企业兼并重组、上市企业培育、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。

  五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,发挥好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集成电路产业专班作用,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,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支持举办集成电路制造年会、设计年会等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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